上立汽車檢驗線
本公司本著「全方位滿足客戶」的服務理念,提供廣大車主「一次進廠、完全滿足」的便利性服務,
因此, 特接受台中監理處委託設立檢驗線代辦定期檢驗業務。
服務項目
- 小型車定期檢驗(含跨縣市車籍車輛檢驗)。
- 車輛檢驗流程由本公司專業檢驗員全程代客操作,一次完檢,節省時間。
- 配合監理處代收簡易違規罰款,停車費逾期罰款、牌照稅逾期罰款、違反交通規則遭側錄舉發違規罰款。
- 車輛檢驗缺失,免費簡易調整:前束(側滑)、煞車、一般燈光燈泡更換。
- 車輛檢驗與行照同時到期,現場換行照、立即取件。
- 代辦車輛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車體險。
- 車輛加裝非合法登記之配件免費拆除(車頂行裡架、腳踏車架、車側踏板、前後金屬防撞桿)。
定期檢驗車種
自用小客車、小客貨車、小貨車、營小客、營小貨、LPG瓦斯車自小客/營小客(需檢附合格廠商瓦斯合格證明單)、 租賃小客車與租賃小貨車
檢驗次數
自用小客車
- 未滿五年 免予檢驗
- 五年以上, 未滿十年 每年一次
- 十年以上 每年二次
其他車種
- 未滿五年 每年一次
- 五年以上 每年二次
註:
- 自用小客車包括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自用小客車改裝之殘障特製車。
- 新制汽車年限規定自八十九年九月十五日起實施
應備證件及收費標準
應備證件
-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免)
- 行車執照。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請檢附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 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應檢附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出具4個月內保養紀錄表。
- 使用燃料為液化石油氣(LPG或雙燃料)汽車應檢附1個月內經合格工廠檢測合格之紀錄表 。
收費
- 小型汽車檢驗費用:新臺幣 450 元
- 拖車檢驗費用:新臺幣 450 元
- 汽車預備引擎檢驗費用:新臺幣 450 元
- 10 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檢驗費用:新臺幣 300 元
注意事項:
- 請依行照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內)至監理所、站或就近各所、站委託之代檢廠參加定檢,以免逾期受罰。
- 汽車保險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在30日內者須先辦理續保。
- 參加定檢前,請確認已繳清強制險罰鍰。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舉發在案且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7個月以上者,不得至代檢廠辦理。
- 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1個月以上者,須繳納逾檢罰款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