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驗車服務檢驗項目與驗車流程

上立汽車檢驗線

本公司本著「全方位滿足客戶」的服務理念,提供廣大車主「一次進廠、完全滿足」的便利性服務,
因此, 特接受台中監理處委託設立檢驗線代辦定期檢驗業務。

服務項目

  1. 小型車定期檢驗(含跨縣市車籍車輛檢驗)。
  2. 車輛檢驗流程由本公司專業檢驗員全程代客操作,一次完檢,節省時間。
  3. 配合監理處代收簡易違規罰款,停車費逾期罰款、牌照稅逾期罰款、違反交通規則遭側錄舉發違規罰款。
  4. 車輛檢驗缺失,免費簡易調整:前束(側滑)、煞車、一般燈光燈泡更換。
  5. 車輛檢驗與行照同時到期,現場換行照、立即取件。
  6. 代辦車輛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車體險。
  7. 車輛加裝非合法登記之配件免費拆除(車頂行裡架、腳踏車架、車側踏板、前後金屬防撞桿)。

定期檢驗車種

自用小客車、小客貨車、小貨車、營小客、營小貨、LPG瓦斯車自小客/營小客(需檢附合格廠商瓦斯合格證明單)、 租賃小客車與租賃小貨車

檢驗次數

自用小客車

  • 未滿五年 免予檢驗
  • 五年以上, 未滿十年 每年一次
  • 十年以上 每年二次

其他車種

  • 未滿五年 每年一次
  • 五年以上 每年二次

註:

  • 自用小客車包括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自用小客車改裝之殘障特製車。
  • 新制汽車年限規定自八十九年九月十五日起實施

應備證件及收費標準

應備證件

  1.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免)
  2. 行車執照。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4.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請檢附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5. 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應檢附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出具4個月內保養紀錄表。
  6. 使用燃料為液化石油氣(LPG或雙燃料)汽車應檢附1個月內經合格工廠檢測合格之紀錄表 。

收費

  • 小型汽車檢驗費用:新臺幣 450 元
  • 拖車檢驗費用:新臺幣 450 元
  • 汽車預備引擎檢驗費用:新臺幣 450 元
  • 10 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檢驗費用:新臺幣 300 元

注意事項:

  • 請依行照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內)至監理所、站或就近各所、站委託之代檢廠參加定檢,以免逾期受罰。
  • 汽車保險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在30日內者須先辦理續保。
  • 參加定檢前,請確認已繳清強制險罰鍰。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舉發在案且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7個月以上者,不得至代檢廠辦理。
  • 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1個月以上者,須繳納逾檢罰款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

檢驗時間

周一~週五 8:00~18:00;(無午休)
星期六 8:00~12:00

電話:04-23112288 分機328

地點: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3段137號 (上立汽車/Ford 文心廠入口處)

注意事項:

  • 請依行照上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自行前往各檢驗地點 申請車輛檢驗,外縣市籍車輛若被扣件(如行照或車牌)或車輛已被註銷,或曾報失竊登記,請至車籍地監理所(站)辦理裁罰及檢驗業務。
  • 不依限期參加檢驗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 ,自小客車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四百元以下罰鍰,營小客車及租賃車則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一千三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之罰鍰。

驗車流程&項目